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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详解买房三步走 步步需谨慎

发表于2014-12-02
标签:步步需谨慎 详解买房三步走 买房 

对于很多年轻人而言,买房成为了一大现实问题。很多人认为买房是一件很简单的事,交钱拿房即可。其实,事情并没有大家想象的如此简单。买房所涉及的事宜极其复杂。并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。买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,不能马虎行事,每一个步骤都要认真对待,仔细琢磨。否则很容易就沦落为房财两空。

发表于2014-12-02

选房时—— 核验相关证照是否齐全

选房时,购房者要先查看开发商的‘五证’”,这一点广大购房者几乎都知道。但若问到“五证”是哪五证?怎样鉴别证件真假?多数购房者就答不上来了。

据介绍,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“五证”、“一照”,“五证”是指: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和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;“一照”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“五证”中,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由房管部门核发,并且是最后一个颁发的,是确定开发商所售房屋是否合法的依据。


发表于2014-12-02

“因此,购房者查看‘五证’就重点查看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”查看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》时应注意3个问题。首先,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中载明的开发商应当和出售房屋的出卖人完全一致,否则不能确定开发商销售的合法性。其次,批准销售的房屋和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必须一致。据了解,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一般有如下表示方法:一是整个项目均可售;二是整个项目的某几幢楼可售;三是某幢楼的某层或某单元甚至某套房可售。购房人在查看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时,一定要查看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销售许可范围之内,如未在销售范围之内,属于非法销售。此外,核实项目名称是否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相对应,看是否一致。另外,一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可能项目名称会有变更,因此可能一个项目有几个名称,要核对名称是否一致或多个名称是否代表一个项目。

发表于2014-12-02

买房时—— 慎交购房定金

购房警示重点提示: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、预购定金等费用均不是购房的必备条件,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,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。

据执法人员介绍,定金交付容易、要回难,因此,不要随便向开发商交付定金,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,要警惕“定金一律不退”之类的条款,以免上当受骗。在签认购协议、交付定金前,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。


发表于2014-12-02

购房警示还重点提示了 “定金和订金的区别”。“定金”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,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,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,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,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。签合同时,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,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。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;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依照约定,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而“订金”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,可视为 “预付款”,当合同不能履行时,除不可抗力外,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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