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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婚前婚后,原来产权是这么算的啊?

发表于2014-09-24

全款购买的房产
    1、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
    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,无论这笔购房款是一方支付,还是一方的父母支付,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    2、婚后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
    (1)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存款购买,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,由于用于购买房产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这笔财产的性质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,仍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    (2)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,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
    与上一种情况不同的是,虽然这笔房款是个人财产,但是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,应当视为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,将房产证落夫妻双方的名字的行为,可视为一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赠与给了另一方,另一方成为了共同产权人。
    (3)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,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第七条的规定: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”。就是说,虽然是结婚后,但夫或妻的父母支付全款购买的房屋,在其子女个人名下即夫或妻个人名下的,该房屋为个人财产。
    (4)婚后由双方父母购买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
    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第七条的规定: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。”
    (5)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但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
    这种情况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情况,即使只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,也属于夫妻共同。

发表于2014-09-24

还是有个自己的房子最靠谱了!

发表于2014-09-24

新的婚姻法解释  就是为了男生而设计的!

发表于2015-03-04

是谁的就是谁的 很合理 避免不劳而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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