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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住房70年产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

发表于2014-11-03
标签:住房70年产权到 土地 房屋产权年限 土地使用年限 建设用地使用权 

土地使用年限≠房屋产权年限70年届满可自动续期国家规定,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,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。但问题是,到期后的土地该怎么办?


  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可以自动续期。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续期的,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
发表于2014-11-03


   从理论上说,公众有充分理由对住房设计使用年限保持乐观。根据国家颁布的《住宅建筑规范》规定: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,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“房子存在多久,地的期限就存在多久。”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、全国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教授曾说。

但实际上,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公开表示,“中国住房使用寿命只能持续25至30年。”远低于欧美国家的水平。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正好是我国开始进入房地产大发展的时期。这就意味着从现在开始,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房产可能成为令人提心吊胆的高危建筑。

发表于2014-11-03

 对于业主来说,最初购买住房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已经赋予业主70年的土地使用权,只要房屋存在,还可以在届满前自动续期。一旦房屋倒塌,与之相关的土地权属问题仍然存在,那么,业主又该如何继续享有这部分权利呢?


  “从业主的角度来说,一旦房屋倒塌,但其土地使用权还在。理想的状态是,房屋寿命到了就推倒重建,对房屋产权进行重新登记,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利益。但实际操作中,谁规划、谁主张、如何申报、资金来源如何解决、项目审计等都没有明确的划分。

发表于2014-11-03

还是应该了解下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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